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货车驾驶员雷某在货厢内违法载人,幸好被渝北交巡警及时发现,防止了货车变“祸车”。 9月11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欣荣路巡逻时,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货车。 经查,货车驾驶员姓雷,是某公司的专职司机。据雷某交代,当天下班后,他驾车刚出车库,就遇到4名同事要前往附近饭店吃饭,他想着距离不远,便抱着侥幸让同事坐进货厢挤一挤。结果,雷某驾车刚行驶几百米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雷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雷某用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作为运输车辆,货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将货车变“客车”,甚至“祸”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