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阳县法院江口法庭法官冒着40℃高温,前往鱼泉镇木瓜村,巡回审理村民吴某某诉陈某某相邻权纠纷一案。 (案件承办人进行法庭调查) 两户村民原系多年的友好邻舍,却在陈某某改建房屋后渐生嫌隙。吴某某认为陈某某改造房屋挤占了公用防洪沟,影响其住房行洪安全,多次与陈某某交涉,均无果。陈某某则坚持认为其在宅基地范围内建房,并未影响吴某某的权益。双方互不相让,矛盾逐步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在争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由于该案原告吴某某腿脚不便,加之双方争议系房前屋后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承办人便决定在农家搭起便民法庭,进行巡回审理,并在就地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查。 本着与邻为善、互谦避让,相安无虞的原则,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共商防洪沟方案,握手言和。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侯小霞 饶国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