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称”上道跨省市超限运输 车辆所属公司被罚款8000元

时间: 2024-09-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358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七大队(以下简称“七大队”)查获一起驾驶人通过“跳称”骗过入口称重设备上道,实施跨省市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

9月21日晚,七大队接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控中心电话,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高安收费站有一严重超限车辆准备下道。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经现场询问,该皖CBXXXX号车所载货物为琉璃瓦,运行线路为江西至重庆。下道时车货总重达66吨,轴载质量远超法定标准。驾驶员汤某先坚称其在江西省宜春市三兴收费站入口称重时重量只有49吨,肯定是入口设备有问题,后又谎称其同行车辆突发故障,将货物转移到其驾驶的车上,以为类似情节可以降低处罚幅度。

执法人员敏锐察觉该车在入口可能存在“跳磅骗称”的行为,便迅速启动跨省执法协作机制,电话联系该车入口收费站当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希望能提供该车在入口收费站的称重视频,联合打击跨省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响应,调取该车上道视频传至七大队。经对入口称重视频的反复研究分析,七大队执法人员准确判定该车用“走S型”跳磅的方式骗过入口称重设备顺利进入高速公路,跨省市行驶直至被查获。面对如山铁证,驾驶员汤某承认其为获取更多运费,擅自采用“跳称”方法欺骗称重设备顺利进入高速公路,并跨多个省市擅自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

七大队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车辆所属的安徽省怀远县某运输公司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目前已履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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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称”上道跨省市超限运输 车辆所属公司被罚款8000元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七大队(以下简称“七大队”)查获一起驾驶人通过“跳称”骗过入口称重设备上道,实施跨省市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

9月21日晚,七大队接重庆垫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控中心电话,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高安收费站有一严重超限车辆准备下道。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经现场询问,该皖CBXXXX号车所载货物为琉璃瓦,运行线路为江西至重庆。下道时车货总重达66吨,轴载质量远超法定标准。驾驶员汤某先坚称其在江西省宜春市三兴收费站入口称重时重量只有49吨,肯定是入口设备有问题,后又谎称其同行车辆突发故障,将货物转移到其驾驶的车上,以为类似情节可以降低处罚幅度。

执法人员敏锐察觉该车在入口可能存在“跳磅骗称”的行为,便迅速启动跨省执法协作机制,电话联系该车入口收费站当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希望能提供该车在入口收费站的称重视频,联合打击跨省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响应,调取该车上道视频传至七大队。经对入口称重视频的反复研究分析,七大队执法人员准确判定该车用“走S型”跳磅的方式骗过入口称重设备顺利进入高速公路,跨省市行驶直至被查获。面对如山铁证,驾驶员汤某承认其为获取更多运费,擅自采用“跳称”方法欺骗称重设备顺利进入高速公路,并跨多个省市擅自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

七大队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车辆所属的安徽省怀远县某运输公司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目前已履行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