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渝北区旱土村路段发生一起因驾驶员李某弯道强行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损失近2000元,李某因此受到处罚。 10月5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319旱土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黑色轿车驾驶员李某在弯道处强行超车所致。事发时,李某驾车沿G319从玉峰山往石船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旱土村路段时,他见前方车辆行驶缓慢,便借道超车,却不知此处是弯道,他借道超车后汇入车道时,与这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近2000元,并依法对李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弯道路况复杂,在经过弯道时,要提前减速慢行,靠右行驶,同时鸣笛警示提醒对面车辆,切记不要强行超车。 通讯员 邱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