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东)为了图方便、省时间,在路面行驶过程中,不看路上的标志线,也不顾路边的指示牌,随意变道、转弯、掉头,稍有不慎则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文峰大队接警称,在开州区迎宾街,一辆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经民警调查得知,周某驾驶渝FG6***小车沿开州区迎宾街由北往南行驶,当行驶至迎宾街开州中学东门路段时,周某违规越双黄线掉头,与对向车道直行的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 通过监控回放,明显看到,周某驾驶小车在行驶至水马物理隔离带尽头处时,毫不犹豫不假思索将车掉头,在整个过程中,周某并未仔细观察路况确保安全也并未意识到双方线的位置禁止掉头。 周某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违规掉头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周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车辆转弯、掉头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是严禁车辆随意掉头和变道的,在允许掉头、转弯的路段,掉头、转弯时也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动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慢行,谨慎掉头、转弯,小心驾驶,安全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