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庭两所”工作机制,10月8日,石柱县法院马武人民法庭、马武派出所联合调处一起健康权纠纷。 今年7月,村民余某和陶某发生纠纷,导致余某右手手指受伤。接到报警后,马武派出所邀请马武法庭开展联合调解,但在8月28日的第一次调解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10月8日,马武派出所、马武法庭再次组织调解,法官、民警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余某、陶某开展劝解疏导工作,释法明理,缓和双方激烈情绪。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长期以来,石柱县法院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联调机制,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徐平 通讯员 秦亚 谭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