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连日来,江津海事处迅速行动,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条例》的落地实施。 《条例》表决通过后,江津海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体海事执法人员逐条学习《条例》内容,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该处将《条例》的宣贯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计划,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要求,确保《条例》精神深入人心。 为了广泛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海事执法人员利用公司走访、船舶监督、船员流动课堂等多种方式,多维度开展宣传活动。他们一方面向船员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对船舶防污等相关条款进行逐条解读,进一步明确破坏长江生态的严重后果,呼吁大家共同保护母亲河;另一方面深入辖区码头、渡口等地,向沿江群众宣传《条例》,努力提高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 在推动《条例》实施的过程中,江津海事处还注重巩固“零排放”成果。海事执法人员在登轮检查中,对辖区港内作业船舶污水管路盲断情况开展全面再核查。他们详细检查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直通管路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盲断情况,以及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交付情况,并利用染色剂对卫生间污水排放进行核验,确保船舶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截至目前,江津海事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对40余艘次船舶进行了盲断核查,为明年《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重庆江津海事处的积极行动,不仅体现了对《条例》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其在推动长江大保护中的责任和担当。 通讯员 黄 建 记者 叶会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