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违法停车时不被电子摄像抓拍,驾驶员杨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9分、罚款300的处罚。 10月11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宝圣西路有车辆违停时遮挡机动车号牌。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发现一辆蓝色轿车违停在路边,该车的前后车牌都被一张纸巾遮挡。由于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民警通过查询联系到了驾驶人杨某,杨某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 据杨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在宝圣西路附近吃饭,为了图方便,到达目的地后他没有将车停放到距饭店有一段距离的停车位上,而是违停在道边。为了躲避周围的监控摄像头抓拍,他从车上拿出两张纸巾,将前后车牌的数字遮挡住,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抓拍。没想到被群众报警举报。 杨某涉嫌不按规定停车,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杨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他违法停车的行为给予罚款1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任何违法手段来故意逃避电子监控抓拍的,都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同时,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者,发现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自作聪明地掩盖遮挡车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受到严重处罚。 通讯员 黄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