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龙山路附近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令人唏嘘的是,这名驾驶员酒驾摩托车竟然还搭载了自己的女儿。 据驾驶员李某交代,当日,他驾驶摩托车带女儿去参加朋友聚会,饭桌上,他没经得起诱惑,喝了两杯啤酒。饭局结束后,他认为自己饮酒不多,便抱着侥幸驾驶摩托车并搭载女儿回家。谁知,他行驶到龙山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当场对驾驶员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因李某驾驶摩托车搭乘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他处以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作为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拒绝酒驾;作为父母,在关爱好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同时,更应该以自身遵纪守法的形象为孩子做出一个好的表率。 通讯员 何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