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红灯停,绿灯行”,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闯红灯就是在拿自身生命安全做赌注,危险重重,往往是抢了时间丢了安全。 近日,陈某来到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路大队报警称:前一天下午在通桥街道西湖大道与车城大道交叉十字路口红绿灯处,一辆小车与其骑行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陈某轻微擦伤,当时没有协商好,现在需要民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当时监控,画面显示,10月13日,韦某驾驶小车由龙水方向往邮亭方向行驶,行驶至西湖大道2公里与车城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时,闯红灯与右侧由双桥体育馆方向往川汽厂方向正常直行,由陈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受轻伤。据了解,在红绿灯十字路口待行区外,韦某见绿灯只剩下2秒钟,为了抢时间,加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韦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韦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其处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在行驶至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十字路口情况,切勿绿灯最后几秒加速行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安全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