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一驾驶员郑某驾车行驶时,由于行车前没有仔细检查车况,在行车过程中左前轮胎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隔离花台,损失不小。 10月21日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五通庙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新能源小货车“骑”在花台中间,车辆左侧车头、车门、车灯都被撞坏。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郑,家住兴隆。当日下午,郑某驾车去渝北空港,当时行驶到南北大道五通庙路段时,他感觉车辆一颠一簸的,以为是路况有点坑洼,就继续行驶,没想到,车辆突然爆胎失控,冲上隔离花台。 因这起事故是郑某驾车前未仔细检查车况导致爆胎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郑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郑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车辆应当定期保养,行车前应当仔细检查车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保证行车安全。 通讯员 孔思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