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执行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希望你们快速出警!”近日,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后,酉阳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现场,成功促成一起土地纠纷执行案件和解。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谭某与被执行人董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酉阳县法院判决原告谭某与被告董某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无效,被告董某返还原告谭某转让款1080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未主动履行,谭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相应账户,同时对董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因被告未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暂时陷入僵局。 当日获悉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并顺利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以原告谭某应把土地恢复原状为由拒绝退还转让款。执行法官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其积极履行。但被执行人董某情绪激愤,对法官的劝说置若罔闻。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决定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强制拘留前体检时,董某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分期履行。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经承办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58000元,剩余款项在年底前付清。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相应银行账户的冻结,且暂不处置被执行人车辆,将车辆交由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