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代表,您好,我是城口县法院工作人员,我们这里有一起退林还耕过程中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争议比较大,您比较熟悉农村土地工作,我们想邀请您参与此次案件调解……”近日,城口县法院修齐法庭通过特邀调解的方式,邀请市人大代表徐加燕、城口县政协委员谢素娟,联合修齐镇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诉前调解。 据悉,李某雇请邓某在修齐镇兴华村的退林还耕土地上种植油菜。8月12日,在种植油菜的过程中,邓某及其丈夫去砍伐油菜地旁边的树木,树木倒下过程中砸伤邓某。经诊断,邓某全身多处骨折,花费巨大,且需后续治疗。邓某、李某、兴华村村委会就邓某受伤原因、赔偿主体、赔偿金额等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法院干警、人大代表、各方当事人一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 “我只雇请你种油菜,没有要求你去砍树,砸伤你的那棵树也不在菜园范围内。”李某表示邓某擅自去砍树并被树砸伤,应由邓某自行承担责任。 “是因为树木遮挡住了菜地,会影响油菜后续生长,我才去砍伐的。我的损伤理应由你和村委会承担。”邓某分毫不让。 村委会工作人员很委屈,认为村委会并没有让邓某去砍树,我们不应当承担责任。 (当事人向法院干警指明案发位置)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厘清法律关系、确定责任主体,承办法官提议大家去查看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法官与人大代表现场核实退林还耕地域边界、种植油菜范围、砍伐树木位置以及事故地点等,仔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再结合情理、法理,就地向各方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 (法院干警联合人大代表、调解员共同调解案件) 查看现场期间,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及群众认可度高等优势,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与法官一起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矛盾,从情、理、法多方面促进案件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方案,后该案调解结案。 城口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调解员+法官”诉前联动调解模式,充分利用人大代表群众基础、调解员基层经验、法官专业等优势,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涉民群体性争议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更好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唐仁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