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闯限行被抓拍 交巡警依法处罚没商量

时间: 2024-12-2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10851

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城区货车限行,是为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闯禁行区,给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风险。近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通过高清电子卡口抓拍,配合路面巡逻执法,严查重中型货车违法行为,并对部分闯禁行区的违法货车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12月18日8时58分,在春申大道泰和桥路口,渝F3***7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19日18时15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冀DT***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0日8时37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冀EM***7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4日18时7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渝DN***1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4日17时18分,在北井大道北景城路口,渝DR***5中型自卸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巫溪公安提醒: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交通标识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被限行车辆驾驶人请提前规划线路,以免耽误行程。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货车闯限行被抓拍 交巡警依法处罚没商量

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城区货车限行,是为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闯禁行区,给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风险。近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通过高清电子卡口抓拍,配合路面巡逻执法,严查重中型货车违法行为,并对部分闯禁行区的违法货车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12月18日8时58分,在春申大道泰和桥路口,渝F3***7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19日18时15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冀DT***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0日8时37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冀EM***7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4日18时7分,在北井大道碧桂园路口,渝DN***1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12月24日17时18分,在北井大道北景城路口,渝DR***5中型自卸货车,涉嫌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巫溪公安提醒: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观察交通标识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被限行车辆驾驶人请提前规划线路,以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