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婕)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而在日常生活中,仍有部分驾乘人员对系安全带持“佛系”态度。 12月24日,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搭载乘客李某,沿创业大道由南北大道往祥福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江津区双福街道创业大道接聚福路路段时,进入路口未停车瞭望,与右方道路的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乘客李某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中,双方驾驶员均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未受伤,而乘坐人李某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在本次事故中受伤。民警依法判定,此次事故张某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