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余松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即,民警立即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余,于2023年10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余松路被查获。当日19时许,余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半瓶红酒,酒后喊了代驾,但她嫌等待时间太长,便抱着侥幸酒驾上路。不料,她驾车行驶至余松路被民警查获。 余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她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同时,余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她将再次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鉴于余某有危险驾驶的前科,将依法受到从严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通讯员 何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