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减速酿事故 所幸系好安全带无伤害

时间: 2024-12-2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9256

近日,在渝北统景镇,驾驶员赵某因驾车转弯时不减速,导致车辆撞上大树。

12月23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景同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灰色SUV撞上路边的大树,车辆前保险杠被撞破,左前轮轮眉脱落,车头受损较重。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单车事故是轿车驾驶员赵某操作不当所致。事发时,赵某驾车行驶至景同路一十字路口右转,由于转弯时车速较快,转弯过程中,车辆重心不稳,导致车辆撞向道路旁的大树。

民警对驾驶员赵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3000余元,同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转弯时不减速很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尤其是在下坡路段,由于车速过快,离心作用强,车身重心前移,转向不足程度增加,容易发生甩尾侧滑,引发严重事故。

通讯员 石家奎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转弯不减速酿事故 所幸系好安全带无伤害

近日,在渝北统景镇,驾驶员赵某因驾车转弯时不减速,导致车辆撞上大树。

12月23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景同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灰色SUV撞上路边的大树,车辆前保险杠被撞破,左前轮轮眉脱落,车头受损较重。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单车事故是轿车驾驶员赵某操作不当所致。事发时,赵某驾车行驶至景同路一十字路口右转,由于转弯时车速较快,转弯过程中,车辆重心不稳,导致车辆撞向道路旁的大树。

民警对驾驶员赵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判定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3000余元,同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转弯时不减速很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尤其是在下坡路段,由于车速过快,离心作用强,车身重心前移,转向不足程度增加,容易发生甩尾侧滑,引发严重事故。

通讯员 石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