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丰都大队民警在丰都服务区开展日常车辆安全检查,当检查到一辆山东籍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核查信息,却收到副驾驶的驾驶证。驾驶员支支吾吾,以未携带驾驶证为由,搪塞民警检查。 后经民警询问核查,驾驶员刘某驾驶证为C1.并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质,副驾驶为其父亲老刘,驾驶证为A2.符合驾驶资质。老刘称驾车太久脚痛,让一旁的儿子临时代驾。父子二人均知道,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但刘某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员刘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重庆交巡警提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除了罚款、扣分以外,还会存在保险拒赔的风险,驾驶员如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造成的损失需要驾驶员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