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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上果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持有C1驾驶资格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涉嫌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经调查,王某为图上班方便,购买了一台二手摩托车,王某既没有车辆相关手续,也没有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王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共处以驾驶证记18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摩托车上路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并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车上路切莫心存侥幸,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通讯员 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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