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无灯路口未让行 突遇事故负全责

时间: 2025-01-2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83

2025年1月15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丛岩一路与学盛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两辆白色SUV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双方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系驾驶员曾某经过无灯控路口时未让行右侧来车所致。事发时,曾某驾车经过丛岩一路与学盛二路路口,他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驶车辆加速驶入路口,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因曾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且礼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对曾某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他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判定曾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巡警提醒:驾车时一定要谨记“降速、控距、亮尾”等三大安全措施。在经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并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指引减速慢行,自觉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 丁小勇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无灯路口未让行 突遇事故负全责

2025年1月15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丛岩一路与学盛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两辆白色SUV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双方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系驾驶员曾某经过无灯控路口时未让行右侧来车所致。事发时,曾某驾车经过丛岩一路与学盛二路路口,他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驶车辆加速驶入路口,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因曾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注意观察且礼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对曾某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他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判定曾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交巡警提醒:驾车时一定要谨记“降速、控距、亮尾”等三大安全措施。在经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并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指引减速慢行,自觉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 丁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