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酒驾醉驾!丰都公安交巡警曝光典型案例

时间: 2025-01-2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50

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广大驾驶人来说,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曝光,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忌酒后开车。

2025年1月2日12时许,何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从丰都县都督乡往武平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武平镇周大湾村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75mg/100ml,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条、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依法对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2025年1月6日19时许,肖某酒后驾驶渝D***5U三轮车从丰都高镇汶溪往高镇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丰都县高镇场口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高镇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43mg/100ml,肖德兴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才是我们的心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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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酒驾醉驾!丰都公安交巡警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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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曝光,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忌酒后开车。

2025年1月2日12时许,何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从丰都县都督乡往武平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武平镇周大湾村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75mg/100ml,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条、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依法对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2025年1月6日19时许,肖某酒后驾驶渝D***5U三轮车从丰都高镇汶溪往高镇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丰都县高镇场口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高镇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43mg/100ml,肖德兴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才是我们的心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