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依法查处了一辆改变车身颜色未备案的车辆。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苏,其所驾车辆登记的颜色为红色,现在颜色为白色。苏某改变车辆颜色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恢复原状。 交巡警提醒:追求美观、个性而改变车身颜色是允许的,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信息变更备案,要合法上路,平安出行。 通讯员 黄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