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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红锦大道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的标准,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骆。据骆某交代,1月11日是她和老公办婚礼的日子。1月10日晚上,她邀请朋友在观音桥聚餐喝酒,期间,她开杯畅饮,喝了好几瓶啤酒,已有醉意。聚会结束后,虽然头脑已不太清醒,但她抱着侥幸驾车前往回兴,当行驶至红锦大道被民警查获,及时制止了她危险驾驶行为,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防止了喜剧变悲剧。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骆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59.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骆某的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她的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骆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骆某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对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以免追悔莫及。 通讯员 谭铭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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