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统景镇合理村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右侧车身掉进路边排水沟,车身右侧、车头及车底受损。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段某操作不当所致。当天,段某驾车行驶至合理村5组路段时,对向驶来一辆摩托车,由于农村道路狭窄,夜间视线差,他慌乱中猛打方向避让,结果将车开进了排水沟。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段某操作不当所致,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判定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约1万元。 交巡警提醒:乡村道路路窄弯多,视线不佳,驾车要有防御性驾驶意识,提前减速减档,靠右行驶,适当鸣笛(夜间则交替变换远近光灯)以提醒对向来车,必要时要停车让行,牢记不要在弯道路段超速或超车。 通讯员 石家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