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兴隆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掉进路沟,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右侧倾斜在路边排水沟内,车辆底盘及保险杠多处刮痕。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 经调查,驾驶员王某当天驾车回老家探亲,当行驶至南天门村路段时,手机收到家里人发送的语音信息。王某随手拿起手机,准备回复信息,但就在此过程中,车辆方向逐渐偏移,开进了路边排水沟。 该起事故是王某操作不当所致,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危险就在一瞬间,请广大驾驶员们驾驶车辆一定要集中精力,全神贯注,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确保行车安全。 通讯员 孔思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