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 记者 饶果)近日,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一起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5时16分许,奉节交巡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G242-2035KM处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检查事故双方驾驶人证件时,民警发现小型轿车的驾驶人薛某一身酒气,疑似酒驾。遂当场对薛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其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立即对薛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带至奉节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在询问中,薛某告诉民警,当天走亲戚,中午聚餐时喝了白酒,下午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驾车途中酒力发作,一个操作不慎,车辆与对向苏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当时车辆速度不快,无人员受伤。 目前,薛某血液已送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薛某因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还要受到奉节公安机关的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