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高新区公安分局: 趣味课堂实用贴心 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时间: 2025-02-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485

本网讯(记者 李亚)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2月17日,高新区公安交巡警走进辖区新凤小学、新凤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师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民警通过播放视频、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学校地理位置及学生出行方式、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步行安全、乘车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强调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学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民警结合校外出行交通安全问题,提醒学生在上放学路上,严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知危险,会避险,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通过“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巩固了辖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开学季”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为新学期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高新区公安分局: 趣味课堂实用贴心 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本网讯(记者 李亚)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2月17日,高新区公安交巡警走进辖区新凤小学、新凤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师生送上“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民警通过播放视频、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学校地理位置及学生出行方式、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步行安全、乘车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强调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学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民警结合校外出行交通安全问题,提醒学生在上放学路上,严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知危险,会避险,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通过“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巩固了辖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开学季”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为新学期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