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民警在龙宝大街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张某某在家吃午饭时喝了酒。饮酒后,张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妻子去上班。当行驶至龙宝大街龙宝村委会路段时被交巡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核查,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对其饮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可谁能想到,仅仅过了十几天,2月16日14时58分许 ,在同一个路段,熟悉的一幕再次上演。 当天中午,张某某与朋友在饭店聚餐饮酒。喝完酒,张某某想将自己的物品用三轮车运回家中。张某某认为回家距离也就两百米左右,不会被查,便心存侥幸再次酒后驾车上路。最终,张某某又被交巡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张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 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经处罚后再次违反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交巡警依法对张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