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高管“公私不分”,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合同内容虚实交织,假履行实为真侵占。一朝案发,百万损失企业未追回,千家商铺租金成难题。万州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精准抗诉揪“蛀虫”,挽回损失,化解矛盾,促进治理。 这起案件还要从2016年说起。时任万州区某购物商城营销部部长的王某,要求承接商城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签订部分虚假合同,在开具发票、扣除税费后,将剩余资金“回流”至自己手中。王某与该广告公司做成24笔、价值1282.9万元的业务。由于流动资金匮乏,购物商城用25个商铺冲抵了这1000多万元广告费。 截至案发,广告合同实际履行809.7万元,未履行473.2万元。用于冲抵广告费的25个商铺中,有10个被出售后,广告公司负责人通过现金或转账第三人账户的方式,将售卖款交给王某,王某还实际掌控了两个未售商铺的转让合同。2022年1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6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涉案24份合同均存在部分履行情况,且部分现金“回流”难以查证,加上王某一直辩称合同未完全履行的责任在广告公司一方,因此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作出王某无罪的判决。 “案件关键在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不是虚假的。”检察官对24份广告合同与真实派工履行的业务流程单逐一比对,并全面梳理王某的个人账户流水,发现涉案广告公司负责人为得到税收优惠,借用亲属身份成立个体广告部,与王某所在购物商城签订8份广告合同,得到12个冲抵商铺,个体广告部未履行合同部分加广告公司未履行部分,总额与8份合同的总额完全一致,可以证实这8份合同是虚假合同;王某银行账户中有多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现金存入,与证人提供的通过现金交付的商铺售卖款金额完全一致。 “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链条,足以证明王某主导下购物商城与个体广告部签订的价值473.2万元的8份合同为虚假合同,10个商铺的售卖款和2个未售商铺的控制权系王某非法所得。”2023年4月,万州区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得到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 2024年8月,该案在万州区法院重审,王某当庭表示认罪,主动退赔,使被害公司挽回全部损失。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以高质效履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将继续以“办理一案,护好一企,惠及一方”为目标,将高质效办案与高效能治理贯通,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谭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