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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一名女子轻信短视频平台结识的“热心网友”,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获利,最终沦为电诈分子的“帮凶”,被公安机关拘留罚款。 前几日,女子邓某某在抖音平台认识一陌生网友,对方以“动动手指、躺着赚钱”为诱饵,声称只需提供银行卡“刷流水”即可获得高额报酬。邓某某被“日赚千元”的承诺冲昏头脑,便直接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 邓某某的银行卡很快被用于接收外省电信诈骗受害人的资金,涉案金额高达7万元。万州区公安局龙沙派出所根据反诈中心指令线索,立即联系到邓某某。在法律震慑下,邓某某来到了派出所,坦言了实情。邓某某不仅出租自己银行卡,还通过取现转移赃款,从中非法获利500元。根据相关规定,邓某某被行政拘留2日,罚款2000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警方提醒:近年来,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手机卡的行为已成为电信诈骗链条的关键环节,许多人因贪图小利沦为“帮凶”。“陌生网友的‘馅饼’多是‘陷阱’,任何形式的“租卡”“卖卡”行为均属违法,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陈枭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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