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民警在天援路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9时3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A02***的小型轿车朝着检查点驶来,突然,该车开始倒车企图逃离检查点,在倒车过程中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立即朝着该车所在位置跑去,并向该车驾驶人喊话,示意其立即下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驾驶人却无视交巡警的指示,毫不理会喊话,径直驾车强行冲卡逃离了现场。 民警立即对该车展开了查缉,通过调取沿途监控,民警很快便锁定了该车驾驶人信息将其查获,并将该驾驶人传唤至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人向某某因逾期未换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当天,向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当行驶至天援路时,发现前方有交巡警检查车辆,害怕被交巡警查处,便悄悄倒车想要逃避检查,在倒车过程中未注意观察,不慎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见此情形,向某某仍然没有熄火停车,依然选择铤而走险,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向某某驾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向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且违法行为人积极赔偿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向某某在明知交巡警在前方进行设卡检查的情况下,因害怕被查处而不遵从现场执勤警察指令,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以上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向某某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