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港悦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蓝色轿车和一辆白色摩托车停在道路中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蒋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所致。当天早上,蒋某上班要迟到了,便驾车一路飞驰。当行驶至港悦北路右转时,他在既没有提前打开转向灯,也不观察路况的情况下,直接打方向、踩油门转弯,结果将一辆正常直行的摩托车撞倒。 民警对驾驶员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判定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路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标识标线,注意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不要把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行驶。 通讯员 李一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