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应该依法依规上路行驶,但渝北这名驾驶员寿某心存侥幸,醉酒驾车上路,被渝北交巡警当场查获,他不仅被终生禁驾营运车,还将受到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3月5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驾驶员寿某报警称,他酒后驾驶网约车在渝北金龙路发生了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新能源轿车撞到了金龙桥的桥墩,该车车头受损。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即,民警将驾驶员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寿,34岁,是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他所驾车辆是一辆营运车。当天晚上,寿某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几杯白酒。酒后,他抱着侥幸继续驾车跑单,当行驶至金龙桥时,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感到头昏目眩,导致车辆失去控制,撞上金龙桥的桥墩。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寿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2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因驾驶员寿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寿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交巡警提醒:醉眼蒙眬路难辨,事故发生在瞬间。法律红线莫触犯,平安出行记心间。 通讯员 谭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