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约打车费,货车驾驶员王某抱着侥幸让自己的工人乘坐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货厢内,所幸被渝北交巡警及时发现,避免了意外的发生。 3月3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康荣路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货车。该车货厢内乘坐着一名工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货车驾驶员姓王,是某工地的包工头。当天,他驾驶货车带2名工人前往工地。由于该车驾驶室只剩下一个副驾驶的位置,他为了节约打车费,抱着侥幸让1名工人乘坐在货厢内。不料,他驾车刚行驶至康荣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的危险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驾驶员王某用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作为运输车辆,货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为了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将货车变“客车”,甚至“祸”车。 通讯员 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