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针对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行时段通行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将部分“闯禁”车辆进行曝光。 1月27日3时09分,孙某驾驶“渝A27***”营运客车驶入G5012恩广高速公路(重庆段)74KM+850M处;2月4日2时50分,彭某驾驶“渝A10***”营运客车驶入G5012恩广高速公路(重庆段)36KM+500M处;2月4日2时19分,方某驾驶“渝A15***”营运客车驶入G5012恩广高速公路(重庆段)36KM+500M处;2月7日2时02分,李某驾驶“渝A15***”营运客车驶入G5012恩广高速公路(重庆段)25KM+500M处;2月7日2时50分,欧某驾驶“鄂QLU**”营运客车驶入G5515张南高速公路(重庆段)420KM+200M。上述车辆均被重庆高速公路民警查获,重庆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述车辆分别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公安交管部门相关人士称,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应当严格遵守客运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1分。因此,重庆公安交管部门作出上述处罚。 据介绍,之所以禁止客运车辆在2~5时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主要有三方面的考量: 驾驶员生理限制,人体生物钟导致0时至6时疲劳驾驶风险激增,高速公路长途驾驶极易导致驾驶人产生困倦,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禁行营运车辆可以有效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救援处置难度增加,客运车辆乘载了大量的乘客,夜间行车乘客往往处于睡眠状态,一旦发生事故,乘客难以迅速反应和自救;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由于夜间车辆相对较少、车企内部监管相对薄弱,部分驾驶人抱侥幸心理易出现超速、超载、超时行驶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营运车辆禁行时段违规通行高速公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合理安排行车时间,确保行车安全。重庆公安交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闯禁”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