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娟,现任酉阳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庭长。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件案件。连续多年被该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多次荣获县“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被酉阳县委、县政府记嘉奖二次、三等功一次,在人民群众中展示了新时代女法官的精神风貌,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被酉阳县监察委员会聘为特邀监督员) 秉公执法,做司法公正的“守护者” 十八载春秋,她始终坚守在司法一线,将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她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公正司法、情系群众、尽心尽责,全力以赴调解矛盾。自入额以来,她累计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怀着对法官的信任走进法庭,带着对法律的信仰离开法院。 在审理上海某建材公司与该县某水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上海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判决书后,坦言原本很担心法院因为原告是外地的,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偏袒本地企业,收到判决书后彻底放心了,“法官是公平公正的”。案件办结之后,该建材公司从上海给石娟送来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在审理杨某某诉吴某某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中,石娟认真细致分析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街坊邻里,如果一味简单判决,仅能定纷但不能止争,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仍然未得到有效化解。于是在抽丝剥茧找准矛盾症结后,她先后十余次走访当事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并主动联系当地平安办、司法所,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最终当事人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某向杨某某支付赔偿款,双方心结解开,握手言和。 担当作为,做司法温情的“传递者” 身为女性法官和母亲,她对妇女儿童的权益有着更深切的关怀与重视。 在该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中,她带领其家事审判团队开展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机制和案件回访机制,成立婚姻家事纠纷特色调解室、心理咨询室,联合该县妇联、公安局、学校等机构,不断优化未成年案件特色审理模式,建立健全婚姻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为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这类案件能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让家事审判从单纯的审理判决转变为以修复情感、弥合亲情为主,更加注重情理法的结合。 在过去的三年里,她带领的家事审判团队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30余份,定期回访妇女儿童163人次,成功处理了多起家暴庇护、抚养权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棘手案件,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其带领的家事审判团队于2023年被授予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公生明,廉生威”。石娟深知,法官的廉洁自律是司法公信力的生命线,她坦言,“收一次礼,天平就歪一辈子”。18年来,她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定力,在亲情、人情、金钱的考验中始终挺直脊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为身边的干警树立了榜样,用一身正气守护天平的圣洁。 供稿:酉阳县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