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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晚上7时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在张南高速梁平西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从高速公路驶出收费站,在保障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 经核查,驾驶员袁某某正在考摩托车驾驶证,暂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袁某某称,因到梁平的朋友家玩耍,为“图方便”便向朋友借用了摩托车,对“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等规定缺乏认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员袁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同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高速的严重危害性,并要求其通知有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朋友将车开走。 通讯员 李汶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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