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这些树木大多是历经百年的古树,它们是自然和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妥善保护。”在大足区高坪镇与安岳县双龙街乡的交界地带,坐落着一片约690亩的野生金丝楠木林。据记载,金丝楠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这片林区内的金丝楠木树龄普遍超过百年,总数达到5万余株,其中不乏高达30余米的参天大树,构成了川渝地区规模最大的野生成片金丝楠木林。 在今年植树节前夕,林区迎来了一批特别的“访客”,他们是来自重庆大足区法院与四川安岳县法院的党员干警。在林区内,两院干警联合举办了“资足红纽带 无讼新枫景”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手持垃圾袋、长夹等清洁工具,对散落的食品袋、饮料瓶等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忙碌的身影在林间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紧接着,两院干警对林区附近的村民进行了关于森林保护的法治教育。干警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让村民们深刻理解到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 两地法院还携手相关部门建立了“金丝楠木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强化了跨域生态文旅的合作,完善了多元纠纷化解和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同探索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的新途径,助力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绿水青山的保护离不开司法的护航。近年来,大足区法院从立足主责主业出发,不断拓展司法服务的范围,通过法治的力量织牢生态保护网,在绿水青山之间彰显责任和担当。 相关新闻▶▶▶ 协同区检察院共守绿水青山 “法官、检察官,这片树林是我补种的新树苗,再过几年就会变得像以前一样了。”一年多前,唐某到母亲坟前焚烧纸钱寄托哀思。突然一阵风吹来,还没熄灭的纸钱被吹散到周围的干草处,大火燃烧起来了。 尽管唐某立即电话通知家人和村干部,拨打119和110报警,并请求周围村民协助灭火,但由于当时正值盛夏,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火灾过火面积达到11.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8.2公顷,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约为6.3万元。 事后,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大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对造成破坏的过火林地进行原地补植修复。 但唐某家庭困难,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无力在短时间内将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等费用赔偿到位。为了让判决结果真正变成荫荫绿树,执行法官与承办检察官决定,让唐某实行“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替代性修复生态”。 随后,在林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唐某开始实施原地补植复绿工作并逐步完成补植复绿义务。 此后,唐某还主动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护工作中,从森林的破坏者转变成守护者。 大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的办理并非终点,而是教育和预防的开始,法检两院通过“以劳代偿”的执行方案,不仅让受损的林地恢复了往日的葱郁,也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让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主动保护生态环境。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王昱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