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金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出租车横向停在马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严某违规变道所致。当天早上,严某着急上班,驾车行驶至金山路时,发现该路段车流量大,他便想见缝插针超车。他见左侧车道内还有一个车位,就在不打灯的情况下,径直向左变道,结果与左侧车道内正常直行的出租车相撞。 民警对驾驶员严某违规变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驾驶员严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他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规变更车道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常见行为之一。变道前应注意观察左右两侧车辆行驶状况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提前打开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在不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再安全变更车道。同时,驾车出行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紧急制动或避让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 通讯员 杜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