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3月11日13时许,云阳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长江流域三坝溪水域有人实施非法捕捞,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查获弹弓射鱼器2套,非法捕捞渔获物11尾,嫌疑人张某被当场抓获,熊某、刘某逃离现场后于次日上午主动投案。 经查,张某等3人闲来无事,为了消遣娱乐和满足口腹之欲,相约通过“射鱼”的方式实施非法捕捞。3人使用的弹弓射鱼器,系农业农村部2021年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投射箭铦耙刺”,由弹弓、鱼轮、鱼镖、鱼线等部件组成,发现鱼类后,使用弹弓投射带有倒刺的鱼镖,再将射中的鱼拉上岸,对鱼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尤其对春季在江边浅滩产卵的鱼破坏性极大。 张某等3人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