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邓某为了躲避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电子摄像抓拍,私自在货车车牌上加装LED强光灯,3月11日,邓某在渝北茨竹镇被交巡警现场查获。 当日19时,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茨竹镇巡逻时,迎面驶来一辆红色货车,该车车牌处加装有灯管,有私自加装强光灯的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货车驾驶员姓邓,持B2驾驶证,是重庆某物流公司的司机。据邓某交代,他想多拉快跑多挣钱,又害怕被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电子摄像头抓拍,便自行购买了LED灯,将其加装在车牌上,想利用LED灯发出的强光干扰摄像头,致使电子抓拍设备取证时因画面曝光过度而无法采集违法证据。没想到,在加装后第一次上路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告知邓某私自加装LED灯属于违法行为,责令他立即拆除LED灯,告知他开启加装的强光灯不仅涉嫌故意遮挡号牌,还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视觉模糊,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对邓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擅自加装强光灯不仅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还会因强光给其他车辆、行人等带来严重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 孔思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