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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1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摩托车驾驶员姓李,家住渝北龙兴镇。当天,李某和朋友在龙兴镇某餐馆聚餐,期间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李某接到朋友电话,让他送东西过去。考虑到朋友很着急,李某便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在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车上路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酒驾违法成本高、风险大,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牢记,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喝了酒,就千万别开车。 通讯员 郑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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