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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嘉福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两辆摩托车倒在道路中央,两车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仅造成其中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周某脸部擦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周某逆向行驶所致。当天,周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嘉福路时,为了抄近路,驾车逆行10余米进入匝道,结果在匝道口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 因这起事故系摩托车驾驶员周某驾车逆行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000元。民警对驾驶员周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家人务必做到不逆行、不超速,平安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通讯员 郑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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