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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经过无灯控或无民警指挥的路口时,要注意察路口情况,减速慢行,做到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了一起因路口未让行右侧来车先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3月18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睦邻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灰色轿车与一辆棕色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灰色轿车驾驶员葛某驾车经过无灯控路口未让行右侧来车所致。当天,葛某驾车行驶至睦邻路一十字路口,他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车加速驶入路口,结果与右侧正常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 因葛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定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对葛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朋友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牢记“降速、控距、亮尾”等三大安全措施,在经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查看路口情况,减速慢行,自觉做到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 丁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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