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有些驾驶人认为自己的车脏一些也没关系,然而,如果车身脏污导致车辆号牌、放大号污损,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民警胡富春在大峰路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牌为渝D63***的大型货车尾部放大号牌被大量污泥覆盖,辨识度严重降低。民警随即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文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开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号牌清晰、完整。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场对驾驶人文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