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接到报警称,松桥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骑上道路中央的隔离墩,车辆左前方保险杠断裂,叶子板脱落,左前轮爆胎。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单车事故是驾驶员何某分心驾驶所致。当天下着雨,何某驾车行驶至松桥路时,他发现车前挡风玻璃起了雾,视线有些模糊,何某本能地伸手去擦挡风玻璃的雾气,没注意观察道路前方的路况,驾车撞上道路中央的隔离墩。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何某分心驾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何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驾驶员何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春雨绵绵,谨慎慢行,安全驾驶。遇到前挡风玻璃起雾时,应打开冷气或稍微打开车窗,千万不要边擦雾边开车,这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通讯员 杜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