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二三轮车及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白羊公巡大队组织警力在S102省道534公里200米处开展路检路查时,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骑着渝F9D***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某身上散发着酒味儿,疑似酒驾。随即,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杨某某所骑的摩托车未按规定购买保险,且杨某某并无机动车驾驶资格,他于2024年6月因醉酒(尚不够刑事处罚)驾驶机动车已被交巡警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然而杨某某却不吸取教训,仅时隔9个月,竟再次以身试法酒后骑车。 民警问杨某某曾经因醉驾被处罚过,为什么还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时,杨某某称自己喝得不多没什么问题,也不一定遇到交巡警检查,饭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骑上摩托车去朋友家里买小羊,没想到在半路被交巡警查个现行。 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摩托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巡警依法对其4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罚款1820元、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