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通讯员 李瑞丰 王思亲)3月25日,长寿区检察院联合长寿区法院共同出台了重庆市首个《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期履行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审判执行与法律监督多维度多层次联动协作,为强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财产刑执行到位率提供有力支持(如图)。 据悉,该《联动机制》明确,在长寿区法院有责令退赔或罚金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中,符合《联动机制》相应条件的被执行人有不动产可供处置,经其申请可保留查封措施、暂不处置不动产,经长寿区检察院、法院共同审查分期履行方案并同意后,由区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被执行人出具承诺书、分期履行方案后可分期履行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 “《联动机制》以优势互补实现‘双向增效’,切实发挥“1+1>2”的效果,进一步疏通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难点堵点,打破监督瓶颈,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能。”长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联动机制》既坚持了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又规范了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期履行工作,强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长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下一步,长寿区检察院、法院将围绕该机制开展专项工作,共同提升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质效,依法保障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