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非)近日,黔江区法院濯水法庭顺利调解一起涉农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促成黔江某居委会与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达成解除合同并支付费用的调解协议,既保障了集体合法权益,又为春耕生产和土地资源盘活按下“加速键”,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 据悉,2020年5月,黔江某居委会与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签订《农业用地流转合同》,将90余户村民的6.4公顷土地出租给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用于农业开发及配套建设,并约定如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虽已按时支付租金,但丧失经营能力停产达1年以上,该份流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土地流转后两年时间内,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未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致使案涉土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同时亦未向黔江某居委会支付土地租赁费与管理费,导致优质耕地荒废,集体利益受损,黔江某居委会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土地租金及管理费。 受理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充分考量春耕时令紧迫性和土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秉持对涉农纠纷案件“快立、快办、快结”的原则,迅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率队前往现场,对案涉流转土地进行查看、勘验和测量,详细了解土地坐落位置、闲置面积以及恢复开发可能性等情况,以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及排除拟引进企业可能遇到的障碍。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护春耕、稳生产、优环境”角度出发,释明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同时引导企业理性评估经营风险,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解除合同,重庆某生态农业公司承诺在6个月内付,清拖欠的土地租赁费和管理费共计22万余元,该起涉农土地流转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调解既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也防止了企业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且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乡村振兴与营商环境的协同发展提供了生动司法实践。 近年来,黔江法院聚焦涉农纠纷特点,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等机制,高效化解土地流转、农资买卖等纠纷,为春耕生产和农业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同时,针对涉企案件,黔江法院深入分析企业经营状况,引导已无经营能力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鼓励新兴企业入驻经营盘活闲置资产,充分激活市场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