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口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日,民警在开展入户走访时发现,宋某某家炕房内悬挂有两块非家畜肉块,根据经验判断很有可能是野生动物尸块。在进一步搜查中,民警发现宋某某家的冰柜内储藏有疑似麂子、果子狸及其他非家畜的死体共计12块。 据了解,宋某某居住的附近山林里常有麂子、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出没,因此产生了捕捉这些动物、熏制成腊制品供家人食用的念头。据其供述,今年初,为防止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宋某某携4只经过驯化的猎犬开展山林巡护工作。如遇到野猪、麂子、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就驱使猎犬对野生动物进行围捕,捕获青麂子、黄麂子、果子狸各一只。 目前,涉案野生动物肉块已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非法狩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行为,若发现相关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 通讯员 林森 |